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构建合理有序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路径。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18年,医共体建设将实现全省覆盖。
根据《意见》,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将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来统筹规划。各县(市、区)将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今年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医共体内部,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统筹薪酬分配,探索由牵头公立医院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探索由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乡镇)卫生院。
在医共体建设中,我省将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预算包干资金超支部分原则上由县级牵头医院承担,结余资金经考核后由医共体县乡村三级机构原则上按6∶3∶1比例分配、自主支配。同时,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做实牵头医院精准帮扶,同时构建统一信息平台,推动实现资源共享。
按照规划,到2018年,医共体建设将实现全省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初步形成,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较2016年上升3~5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到2020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