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合肥市公管局督查处处长、市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胡道发涉嫌受贿案一案。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1年9月至2015年春节,被告人胡道发利用担任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部门经理、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处处长、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处长兼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投标、投诉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734.8万元、欧元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道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4.8万元、欧元1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胡道发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被告人胡道发对起诉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由于案件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